招商政策返回主页
对经销商要求:
0.双方达成购销意向时,经销商能够提供: 一:营业执照及开票信息、二: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注:①“盈利性”诊所、医院:必须提供《营业执照》;②“非营利性”诊所、医院:无需提供《营业执照》);、三:GSP认证证书、四:医疗器械许可证、五:食品经营许可证、六:“采购员”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七:“收货员”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注:采购员和收货员可以是同一人,但:委托书上必须体现:委托“某某人”《采购及收货》五个字!)、八:购销合同;以上⑧项并加盖公章。备注:涉及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还需提供:一:开票信息、二:开户许可证,以上②项并加盖公章。
邮寄到: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400号海富名都6号楼一单元一楼一号,质检部收,电话:130 5901 7397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关经营资格的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能够真诚合作共同发展;
3.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足够的产品购进所需的经费;
4.具有成熟的销售模式或优秀的营业员销售技巧;
5.能够遵守本公司的市场管理制度及规定,具有长远的市场发展目标。
一、手续证明:
公司提供经销商销售本公司产品所需的一切合法的销售手续,包括公司及产品的证件、证书、质量标准、生产批件、药检报告等相关手续。
二、质量保证:
公司对经销产品的质量全程负责,提供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SP质量标准》和《国家食品药品管理所》规定规范、优质的产品。
三、服务承诺:
1、公司保证及时发货、开票,并建立严格的服务、管理规范。
2、公司建立严格的经销商档案管理制度,并制定走访制度。
四、市场保护:
公司制定和执行严格的市场保护措施,在经销商区域内向该经销商提货,同时协调各区域经销商的关系,防止产品的窜货现象。
五、策划支持:
1、公司为您提供量身订做的营销方案,以我们的合力做到优势互补协助各区域经销商相互实现共赢。
2、公司根据产品特点负责办理和提供必要的展品宣传册(如:展柜、宣传彩页、海报等。)
六、政策统一:
公司在经销商政策上,严格保护各区域经销商利益,创造公正、公平的市场环境,并保证经销商在代理期限内的稳定性。
七、利益保证:
1、公司提供具有竞争力的产品运作空间,制定合理的价格体系,给经销商留有广阔的利润操作空间。
2、凡与本公司合作的经销商可优先选择代理或经销我公司陆续添加的新品,以求实现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3、根据经销商市场销售不同阶段、经销商提货额度的完成情况,公司在季度、年度会给予经销商相应的礼品或现金奖励支持。